请概括给定材料“6-9”的主要内容(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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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给定资料】
6、20世纪80年代以来。在全球公共行政改革的浪潮下。强化政府官员的责任。建设责任政府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公共行政改革的趋势之一,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国际公共行政改革潮流的影响下,为了解决政府公务员内部出现的不协调和难以合作,严重影响政府的施政效果以及对社会民众回应性不够,忽视民意表达的诉求等问题。加快责任政府建设的步伐于2001年4月17日向立法会提出了高官问责的方案,并于同年7月1日实施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行的“问责制”,为施政带来一个全新的面貌,使行政管理队伍出现两个明显的变化:一是由于问责官员要承担责任,他们就要重视民意,更要体察民情和勇于面对市民公众、以政绩表现贏取市民公众的信任和支持,更能够及时回应市民诉求,建立更有民意基础的政府。二是通过“问责制“使主要官员的权责得到清晰界定,加强了官员责任,为造就一个更加开放,负责和有政的政府奠定了基础。
7、对香港公共行政改革和责任政府构建产生重要影响的问责制,于2003年非典时期在大陆逐步推开,包括前卫生部长,首北京市长两名省部级高官在内的几百名官员,因隐瞒灾情或防治不力而被查处,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在突发灾害事件中,短时间内就同一问题连续地,大范国地追究官员责任。非典危机过后,从中央到地方开始加快推进问责的制度化。
2004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实施的《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》,对官员因涉及“工作严重失误,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、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領导责任”等应引咎辞职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,将引咎辞职明确引入问责制度,这其实也是从中共中央文件的层面确立了问责制度,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。
8、2003年以来,地方的行政问责制建设也取得了可喜的进展。如2003年8月15日长沙市政府率先实施行政问责制,颁布了《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》。《办法》规定,对现任市政府领导,市政府各职能部门、直属机关,派出机关、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区、县(市)政府行政主要自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,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,贻误行政工作,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,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,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适究。《办法》实施以后在长沙市政界引起强烈反响,有些官员感叹:“现在的官越来越不好当了!”但行政问责制的推行。强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“立党为公。执政为民”的思想,增强责任意识,扎扎实实为人民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9、行政问责制的实施体现了“主权在民”的权力运作基本原则,明确了授权者与被授权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问题,实现了权力与责任的平衡,为民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载休。同时,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对中国传统“官本位”政治文化形成了强烈的冲击,增强了官员为官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,加大了官员权力消极运作的政治成本,为公平、正义、民主、法治、责任的政治生态环境的形成创造了前提条件。